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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监理企业进盐投标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16-08-1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行使依据:

  盐建法规[2016]11号 《盐城市市外进盐监理企业管理办法(修订)》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条件:

  来盐投标的市外监理企业。

 

申请流程:

 

1、登陆“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zk-howo.com)”,进入“盐城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http://www.wo-easy.com:10200/)”,点击“资质核验(http://www.wo-easy.com:10200/Home/QualityCertificationLogin)专栏”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此次申请核验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

注:市外进盐企业拟投标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信息应能在省住建厅资质管理库中读取。

2、市外企业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企业经办人(如招标公告无特别要求,仅需提供总监、经办人)携带申请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信息需每次通过读卡器进行核验)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局窗口(盐城市府西路1号)办理核验手续,符合要求的,发放“盐城市市外监理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

 

 

申请材料:

 

1、盐城市市外监理企业资质(资格)核验申请表;

2、建设方招标邀请函或合法有效的招标公告(已中标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合同)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仅需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则无需授权委托人的相关资料);

5、拟投标(承接)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及监理员等人员(若招标公告无特别要求,仅需提供总监、经办人)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

6、省外企业还须提供经江苏省住建厅核查确认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检验申请表》。

7、兼投不兼中的多标段项目,可仅需办理一次单项核验,项目名称后加上标段名称即可。

  注:社会保险证明须为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查询方式。第1项原件以及其它项复印件按顺序简易装订一套存档(复印件使用A4纸单面复印,且加盖企业印章原印,印章为复印的无效)。第3-7项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归还。

 

 

流程图:

 

 

办理时限: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联系电话:0515-69083003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 。

 

表格下载:

市外进盐拟投标监理企业办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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